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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公示

春兴盐场100MW生态高效渔光互补示范基地项目(输变电部分)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营市河口区春兴盐场100MW生态高效渔光互补示范基地项目(输变电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春兴盐场100MW生态高效渔光互补示范基地项目(输变电部分)

建设单位:东营曦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境内

公示内容:东营市河口区春兴盐场100MW生态高效渔光互补示范基地项目(输变电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4日开始(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0546-366214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曦和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