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营市河口区春兴盐场100MW生态高效渔光互补示范基地项目(输变电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春兴盐场100MW生态高效渔光互补示范基地项目(输变电部分)
建设单位:东营曦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境内
公示内容:东营市河口区春兴盐场100MW生态高效渔光互补示范基地项目(输变电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4日开始(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0546-366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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