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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公示

油田非密封性放射源及中子发生器测井辐射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营市洁东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油田非密封性放射源及中子发生器测井辐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油田非密封性放射源及中子发生器测井辐射项目

建设单位:东营市洁东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五路中段前进新村

公示内容:油田非密封性放射源及中子发生器测井辐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0日开始(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谭主任

联系电话:0546-861289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油田非密封性放射源及中子发生器测井辐射项目验收报告.pdf